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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及检察工作的基本原则”重难点讲解
主讲人:刘志远博士 人事考试网辅导专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办公室主任
本课段节录于人事考试网《检察专业基础知识专题突破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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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检察官


第一节 检察官的概念

  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

  职责: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代表国家进行公诉和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第二节 检察官的条件与任免

  任职条件:根据《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检察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身份条件:中国国籍、年满23周岁、身体健康;

  (2)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宪法、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专业条件: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2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4)资格条件: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5)消极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检察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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